一、活動宗旨:
藉由「104年(公元2015年)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舉辦「攝影故事」比賽,以櫻花的「生命歷程」與滬尾大道的「生態環境」作為攝影題材,鼓勵社會大眾於不同時序探訪櫻花大道,藉由攝影故事體現生態之美,探詢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共生之道。
二、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 主辦單位:淡水區公所
- 協辦單位:普學禪寺、鄧公里辦公處、樹興里辦公處、幸福里辦公處、學府里辦公處、學府里社區發展協會
-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負責人:李明芬教授)
三、比賽主題:
以滬尾櫻花大道的生態環境為背景,藉由對櫻花周遭生態環境之觀察與省思,傳達「花開、花落、不生、不滅的意境,以及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共生、共存、共榮」的和諧。
四、參加對象:
參加「2015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的民眾,不限淡水居民。除親子組以兩人參賽外,其他組別以個人名義參加。每名參賽者以兩件作品為上限。
- 親子組:以小孩的創作為主,家長參與需呈現親子共創之特色。
- 中學生組:國中與高中職在學生。
- 社會組:大專以上在學生或一般成人。
五、作品規格:
- 以數位相片6~8張組成一系列櫻花故事,全部照片的文字總數以200字為限。不得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 每張相片需搭配文字,不可加背景音樂、音效或旁白。
- 作品形式以 MS Powerpoint 呈現(除 PPT 檔也同時繳交 PDF 檔)。
- 檔案大小限15MB以內(請善用軟體處理檔案過大的作品)。
-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未符規定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六、收件日期與繳交方式:
- 民國104年3月15日前,將作品檔案、參賽報名表與授權書(附件一)傳送至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示「花開花落攝影比賽 – 代表作者姓名」。
- 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作品交出後不予退還。
- 參賽者若重複投稿,依最後一次上傳的作品為主。
- 得獎作品授權主辦/承辦單位非營利性質公開展示,場所另行公告之。
七、評審方式:
-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
- 評選標準:
- 故事內容:30%。
- 影像呈現:30%。
- 情境創意:30%。
- 其他:1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等表現手法等。
- 評審結果將於4月10日公布於淡水區公所網頁、綠色絲路 FB 專頁、綠色絲路部落格,並以電話聯絡得獎人、寄發獎狀與獎金。
八、獎項內容:
- 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視參賽品質與件數而定。參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經評審確定得從缺。
- 各組獲獎者除獲頒淡水區公所之獎狀乙紙外,前三名分別獲得,禮券1000元、300元、200元。
- 獲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綠色絲路」部落格與FB專頁,並於普學禪寺的文化藝廊展示。
九、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
- 參賽作品嚴禁翻拍、轉貼、剽竊、冒名或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 主辦/承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 相關訊息與報名表可至淡水區公所網站、師大社教系網站下載。
- 主辦/承辦單位保有變更比賽辦法之權利;參賽辦法未盡事宜,修正後另行公布。
-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並寄回報名表與授權書。
十、承辦單位聯絡人:
李明芬教授辦公室:劉光益先生 (0978-013-221) ,若未接通請以簡訊留話。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一、 攝影故事比賽 報名表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比賽報名表
參賽組別:□親子組 □中學生組 □社會組 編號:____(勿填)
作者姓名 | □學校名稱 (在學生填寫) | ||
聯絡電話 | |||
地 址(獲獎後寄送獎狀) | |||
作品主題 | |||
創作理念說 明 | |||
本作品保證屬於原創,且未侵犯他人著作權。 | 所有作者簽名: |
十二、參賽作品授權書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
參賽作品授權書
茲授權「滬尾櫻花健行攝影故事比賽」之主辦/承辦單位,無償使用本人提供之參賽獲獎作品,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以徵稿、光碟、數位化方式予以重製、散布、傳達、發行、公開發表、上載傳送網路供檢索查詢,或為其他非營利方式利用。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對上述授權之著作權,得為此授權,唯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性之授權,立授權書人對上述授權之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立授權書人: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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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將作品連同本報名表 EMail 到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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