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生態

  • 萬里員潭溪實施封溪護漁 違規採捕罰15萬 檢舉金2000元

    萬里員潭溪實施封溪護漁 違規採捕罰15萬 檢舉金2000元

    為保育溪流自然生態,中華民國新北市農業局自10月22日起公告,北海岸的萬里區員潭溪域實施封溪護漁,民眾不得以任何方式採補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撈蝦及徒手捕捉等方式),違者將依漁業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濫捕情事,可提供相關影像,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者,獎金每件發給2000元。

    員潭溪源於萬里區雙磺嘴山東側山谷,流經荖寮湖、大坪崙、二坪尾、蔴竹腳、員潭子、埔、下社(下寮),最終於金山區水尾漁港注入東海,全長6.22公里,流域範圍22.33平方公里。

    萬里員潭溪實施封溪護漁 違規採捕罰15萬 檢舉金2000元 Wanli YuanTan Stream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萬里區員潭溪域實施封溪護漁(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其中,游麻竹腳是闊葉森林帶,早年有豐富的鱸鰻、毛蟹(日本絨螯蟹)、過山蝦(貪食沼蝦)等水中生態,從河口到上游,更是毛蟹與過山蝦兩側洄游的生活場域。

    但近年因開發及捕捉,造成這些水中生態急遽減少,為此,再農業局、公所及地方人士努力下,日前獲得中華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成為封溪護漁的河段,民眾不得以任何方式,包含垂釣、撈蝦及徒手捕捉等採捕水產動植物,違者將依漁業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長李玟指出,目前新北市有14區61條溪流實施封溪護漁,為遏止在封溪護漁區段非法垂釣、濫捕等行為,新北市府設有檢舉獎金,民眾若有發現違法濫捕情事,可提供相關影像,以電話向當地警察機關、公所或農業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者,每件發給2000元。

  • 生態浩劫:德翔台北貨輪船難事件,毒貨櫃恐污染海洋,行政院緊急因應。

    生態浩劫:德翔台北貨輪船難事件,毒貨櫃恐污染海洋,行政院緊急因應。

    本月 10 日擱淺於新北市石門區近海處的萬噸貨櫃船「德翔台北」,目前發現貨輪船體裂縫擴大,船上部分貨櫃物品包括過氯酸鉀、甲苯、脂類及腐蝕性清潔劑、可燃性潤滑油等危害性較高之化學原料、製品,恐將落入海中造成北海岸的生態浩劫。行政院長張善政已在 24 日指示政務委員許俊逸召開應變會議,25 日將親赴現場視察狀況。

    環保署表示,我國籍「德翔台北」貨輪於105年3月10日擱淺,24 日上午船體因連日受海浪衝擊,船身原有之裂縫加大並已斷裂,隨時有翻覆之虞。行政院今天邀集國防部、交通部、經濟部、海巡署、農委會及環保署等單位進行研商,請各單位依權責加強進行戒備,海巡署並將持續24小時船體監控作業及隨時待命支援。

    環保署表示,該難船自3月10日擱淺迄今,僅有6天可出海進行抽油作業,累計已抽除柴油41.9立方公尺、燃油178立方公尺。船上現仍有約242立方公尺燃油、37.5立方公尺潤滑油及35立方公尺廢污油水及614個貨櫃,若船隻翻覆可能造成船體殘油外洩及貨櫃散落海中致影響當地岸際及海洋環境。

    環保署在 24 日持續開設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於新北市石門區公所,並於上午10時召開第14次現場應變中心會議,因海象惡劣,船上工作人員已暫時撤離,請各單位加強警戒,並轉赴核一廠、草里漁港、石門漁港與老梅石槽等地區巡視攔油索布放及吸油棉索等應變資材準備狀況。

    德翔台北-貨輪-船難
    擱淺在石門外海的「德翔台北」貨輪船體裂縫擴大。(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表示,因接獲通報船體斷裂有翻覆之虞,24 日下午4時已由環保署符副署長樹強主持邀集各單位召開第 15 次現場應變中心會議。考量難船已斷裂隨時有翻覆之虞,外洩油污將造成岸際污染,已劃訂岸際油污清除責任區,將全體動員船東、國防部、海巡署、新北市環保局及石門區公所等單位共同負責,每日將依照現場油污狀況機動調整人員除污任務。

    環保署再次說明,船上原載有約617個貨櫃,其中已有3個空櫃墜入海中並已漂至岸邊。船上剩餘貨櫃中有9個特殊櫃,其中約有20公噸過氯酸鉀、18.2公噸甲苯、19.5公噸脂類及8.5公噸腐蝕性清潔劑、6公噸可燃性潤滑油,具有較高危害性,其餘約有4.5公噸安全氣囊、2.6公噸汽車安全帶、18.1公噸環氧樹脂及11公噸油漆屬低至中度危害物質。

    環保署表示,已請現場執行應變相關單位應注意應變作業執行現場之火源(包括明火與靜電)管制及加強相關防護措施,以保護人員安全。

    環保署強調,在進行相關清理工作前,各單位務必確認人員均有受過除污及工地安全訓練,且將視污染清除狀況增派調整清理人力,並再次提醒民眾於近日應儘量避免前往難船擱淺鄰近區域進行觀光或水上遊憩及釣魚活動以維自身安全,盼各單位共同努力,圓滿達成應變工作以共同維護海洋環境生態。

  • 104年淡水滬尾櫻花季之攝影故事比賽與參賽辦法與報名表

    104年淡水滬尾櫻花季之攝影故事比賽與參賽辦法與報名表

    一、活動宗旨:

    藉由「104年(公元2015年)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舉辦「攝影故事」比賽,以櫻花的「生命歷程」與滬尾大道的「生態環境」作為攝影題材,鼓勵社會大眾於不同時序探訪櫻花大道,藉由攝影故事體現生態之美,探詢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共生之道。

    二、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2. 主辦單位:淡水區公所
    3. 協辦單位:普學禪寺、鄧公里辦公處、樹興里辦公處、幸福里辦公處、學府里辦公處、學府里社區發展協會
    4.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負責人:李明芬教授)

    三、比賽主題:

    以滬尾櫻花大道的生態環境為背景,藉由對櫻花周遭生態環境之觀察與省思,傳達「花開、花落、不生、不滅的意境,以及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共生、共存、共榮」的和諧。

    四、參加對象:

    參加「2015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的民眾,不限淡水居民。除親子組以兩人參賽外,其他組別以個人名義參加。每名參賽者以兩件作品為上限。

    1. 親子組:以小孩的創作為主,家長參與需呈現親子共創之特色。
    2. 中學生組:國中與高中職在學生。
    3. 社會組:大專以上在學生或一般成人。

    五、作品規格:

    1. 以數位相片6~8張組成一系列櫻花故事,全部照片的文字總數以200字為限。不得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2. 每張相片需搭配文字,不可加背景音樂、音效或旁白。
    3. 作品形式以 MS Powerpoint 呈現(除 PPT 檔也同時繳交 PDF 檔)。
    4. 檔案大小限15MB以內(請善用軟體處理檔案過大的作品)。
    5.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未符規定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六、收件日期與繳交方式:

    1. 民國104年3月15日前,將作品檔案、參賽報名表與授權書(附件一)傳送至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示「花開花落攝影比賽 – 代表作者姓名」。
    2. 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作品交出後不予退還。
    3. 參賽者若重複投稿,依最後一次上傳的作品為主。
    4. 得獎作品授權主辦/承辦單位非營利性質公開展示,場所另行公告之。

    七、評審方式:

    1.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
    2. 評選標準:
      1. 故事內容:30%。
      2. 影像呈現:30%。
      3. 情境創意:30%。
      4. 其他:1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等表現手法等。
    3. 評審結果將於4月10日公布於淡水區公所網頁、綠色絲路 FB 專頁、綠色絲路部落格,並以電話聯絡得獎人、寄發獎狀與獎金。

    八、獎項內容:

    1. 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視參賽品質與件數而定。參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經評審確定得從缺。
    2. 各組獲獎者除獲頒淡水區公所之獎狀乙紙外,前三名分別獲得,禮券1000元、300元、200元。
    3. 獲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綠色絲路」部落格與FB專頁,並於普學禪寺的文化藝廊展示。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
    2. 參賽作品嚴禁翻拍、轉貼、剽竊、冒名或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3. 主辦/承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4. 相關訊息與報名表可至淡水區公所網站師大社教系網站下載。
    5. 主辦/承辦單位保有變更比賽辦法之權利;參賽辦法未盡事宜,修正後另行公布。
    6.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並寄回報名表與授權書。

    十、承辦單位聯絡人:

    李明芬教授辦公室:劉光益先生 (0978-013-221) ,若未接通請以簡訊留話。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一、 攝影故事比賽 報名表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比賽報名表

    參賽組別:□親子組 □中學生組 □社會組 編號:____(勿填)

    作者姓名□學校名稱 (在學生填寫)
    聯絡電話E-mail
    地 址(獲獎後寄送獎狀)
    作品主題
    創作理念說 明
    本作品保證屬於原創,且未侵犯他人著作權。所有作者簽名:

    十二、參賽作品授權書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

    參賽作品授權書

    茲授權「滬尾櫻花健行攝影故事比賽」之主辦/承辦單位,無償使用本人提供之參賽獲獎作品,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以徵稿、光碟、數位化方式予以重製、散布、傳達、發行、公開發表、上載傳送網路供檢索查詢,或為其他非營利方式利用。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對上述授權之著作權,得為此授權,唯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性之授權,立授權書人對上述授權之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立授權書人: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請將作品連同本報名表 EMail 到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