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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年淡水滬尾櫻花季之攝影故事比賽與參賽辦法與報名表

    104年淡水滬尾櫻花季之攝影故事比賽與參賽辦法與報名表

    一、活動宗旨:

    藉由「104年(公元2015年)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舉辦「攝影故事」比賽,以櫻花的「生命歷程」與滬尾大道的「生態環境」作為攝影題材,鼓勵社會大眾於不同時序探訪櫻花大道,藉由攝影故事體現生態之美,探詢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共生之道。

    二、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2. 主辦單位:淡水區公所
    3. 協辦單位:普學禪寺、鄧公里辦公處、樹興里辦公處、幸福里辦公處、學府里辦公處、學府里社區發展協會
    4.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負責人:李明芬教授)

    三、比賽主題:

    以滬尾櫻花大道的生態環境為背景,藉由對櫻花周遭生態環境之觀察與省思,傳達「花開、花落、不生、不滅的意境,以及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共生、共存、共榮」的和諧。

    四、參加對象:

    參加「2015滬尾櫻花季健行活動」的民眾,不限淡水居民。除親子組以兩人參賽外,其他組別以個人名義參加。每名參賽者以兩件作品為上限。

    1. 親子組:以小孩的創作為主,家長參與需呈現親子共創之特色。
    2. 中學生組:國中與高中職在學生。
    3. 社會組:大專以上在學生或一般成人。

    五、作品規格:

    1. 以數位相片6~8張組成一系列櫻花故事,全部照片的文字總數以200字為限。不得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2. 每張相片需搭配文字,不可加背景音樂、音效或旁白。
    3. 作品形式以 MS Powerpoint 呈現(除 PPT 檔也同時繳交 PDF 檔)。
    4. 檔案大小限15MB以內(請善用軟體處理檔案過大的作品)。
    5.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未符規定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六、收件日期與繳交方式:

    1. 民國104年3月15日前,將作品檔案、參賽報名表與授權書(附件一)傳送至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示「花開花落攝影比賽 – 代表作者姓名」。
    2. 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作品交出後不予退還。
    3. 參賽者若重複投稿,依最後一次上傳的作品為主。
    4. 得獎作品授權主辦/承辦單位非營利性質公開展示,場所另行公告之。

    七、評審方式:

    1. 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之。
    2. 評選標準:
      1. 故事內容:30%。
      2. 影像呈現:30%。
      3. 情境創意:30%。
      4. 其他:1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等表現手法等。
    3. 評審結果將於4月10日公布於淡水區公所網頁、綠色絲路 FB 專頁、綠色絲路部落格,並以電話聯絡得獎人、寄發獎狀與獎金。

    八、獎項內容:

    1. 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視參賽品質與件數而定。參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經評審確定得從缺。
    2. 各組獲獎者除獲頒淡水區公所之獎狀乙紙外,前三名分別獲得,禮券1000元、300元、200元。
    3. 獲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綠色絲路」部落格與FB專頁,並於普學禪寺的文化藝廊展示。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限「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
    2. 參賽作品嚴禁翻拍、轉貼、剽竊、冒名或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3. 主辦/承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4. 相關訊息與報名表可至淡水區公所網站師大社教系網站下載。
    5. 主辦/承辦單位保有變更比賽辦法之權利;參賽辦法未盡事宜,修正後另行公布。
    6.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並寄回報名表與授權書。

    十、承辦單位聯絡人:

    李明芬教授辦公室:劉光益先生 (0978-013-221) ,若未接通請以簡訊留話。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一、 攝影故事比賽 報名表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比賽報名表

    參賽組別:□親子組 □中學生組 □社會組 編號:____(勿填)

    作者姓名□學校名稱 (在學生填寫)
    聯絡電話E-mail
    地 址(獲獎後寄送獎狀)
    作品主題
    創作理念說 明
    本作品保證屬於原創,且未侵犯他人著作權。所有作者簽名:

    十二、參賽作品授權書

    2015滬尾櫻花季「攝影故事

    參賽作品授權書

    茲授權「滬尾櫻花健行攝影故事比賽」之主辦/承辦單位,無償使用本人提供之參賽獲獎作品,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以徵稿、光碟、數位化方式予以重製、散布、傳達、發行、公開發表、上載傳送網路供檢索查詢,或為其他非營利方式利用。

    立授權書人,聲明並保證對上述授權之著作權,得為此授權,唯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性之授權,立授權書人對上述授權之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立授權書人: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請將作品連同本報名表 EMail 到 [email protected]

  • 淡水櫻花季 天元宮 2/27-3/31 交通管制 公車接駁 停車場資訊

    淡水櫻花季 天元宮 2/27-3/31 交通管制 公車接駁 停車場資訊

    又到了一年一度,淡水天元宮最熱鬧的櫻花祭活動時間,今年 2015 年新北市櫻花季「跟著櫻花去旅行」再度於淡水區天元宮盛大舉辦,而為了維護交通秩序,淡水特別在 2/27 至 3/31 之間進行上山方向的交通管制資訊,請打算前往天元宮欣賞櫻花,或是經過北新路(縣道 101 號)的群眾務必特別注意,並提前決定你的交通計畫。

    一、搭乘捷運淡水線轉乘賞櫻接駁車

    1、賞櫻接駁車

    行駛時間、班次乘車處是否直達費用
    於 2/27-3/31 期間行駛,約 10-15 分 1班(視當日賞櫻人潮機動加班)。 於淡水捷運站搭車,自8:00發車至16:30止。 由天元宮返回最後 1 班車為 17:00。捷運淡水站 2 號出口,右轉前往第7、8 月台接駁車候車處直達車全程1 段票收費,全票15 元,半票8 元

    2、淡水一般公車

    建議若賞櫻接駁車排隊人潮眾多,可多加利用以下公車:

    路線行駛時間、班次乘車處是否直達費用
    875、876、866、877每日行駛(班次詳列如下表)捷運淡水站公車第6 月台後車處非直達車全程 1段票收費,全票 15元,半票 8 元

    2.1、發車時刻如下:

    客運編號客運路線發車時間
    875捷運淡水站-北新莊0510、0550、0625、0700、0720、0740、0805、0840、0910、0950、1010、1040、1115、1200、1230、1300、1330、1400、1430、1540、1610、1630、1655、1740、1810、1840、1905、1935、2010、2100。
    876捷運淡水站-三芝(經 101 線道)0600、0930、1140、1510、1715。
    866捷運淡水站-橫山(經 101 線道)0845。
    877捷運淡水站-石門(經 101 線道)0645、1045、1535。

    二、至新市路停車轉乘賞櫻接駁車

    1、臨時停車場

    由於北新路沿線停車場有限,為預防往年嚴重塞車現象,前往賞櫻的朋友們可將汽車停放至新市六路、義山路等路段路邊,免費停車,約有 2,000 個停車空間,並至賞櫻接駁車候車處搭車,前往天元宮輕鬆賞櫻,享受美景!

    淡水櫻花季-交通-管制-接駁-停車-捷運-路線資訊圖
    淡水櫻花季:交通資訊圖。

    2、賞櫻接駁車

    行駛時間、班次乘車處是否直達費用
    於 2/27-3/31 期間行駛,約 60 分 1班(視交通管制啟動,並視人潮調整發車班次)。 自 8:00 發車至 16:30 止;由天元宮返回最後 1 班車為 17:00(請務必確認)。A 站:新市二路與義山路交叉口。 B 站:新市三路與義山路交叉口。直達車全程1 段票收費,全票15 元,半票8 元。

    三、天元宮至漁人碼頭(單向)專車

    行駛時間、班次乘車處是否直達費用
    於 2/27-3/31 期間行駛,視人潮調整發車班次。 自 10:00 發車至 16:00 止。無極天元宮廣場直達車全程1 段票收費,全票15 元,半票8 元。

    四、自行開車

    1、彈性實施總量管制

    為配合天元宮吉野櫻 3 月之花期,預定自 2/27 至 3/31 例假日 8 時至 16 時,視北新路(縣道 101 號)車流狀況及停車場容量,彈性管制上山車輛。即北新路車流狀況及停車場容量飽和時,將啟動彈性管制上山車輛,禁止進入北新路,惟公車、計程車及當地居民憑證明文件不予管制。

    2、北新路沿線停車場

    沿線汽車停車位約 550 台,機車停車位約 600 輛。但當停車場停滿啟動彈性管制後,禁止車輛進入北新路,將由員警、義交人員指引引導至新市二路臨時停車場停放(約 2,000個停車位)並轉乘賞櫻專車。

    五、相關 交通管制 措施

    1、實施管制時間:

    配合天元宮吉野櫻 3 月花期,將於 2/27 至 3/31 期間例假日實施交通管制,以改善賞櫻期間北新路沿線交通狀況,維護當地環境品質及居民權益。

    2、加強下山車輛疏導:

    1. 行駛北新路(縣道 101 號)下山之汽車在淡金、北新路口只能右轉(暫停直行與左轉),行駛至淡金、新市一路口再行迴轉,避免回堵至山上。
    2. 賞櫻期間假日 8-16 時,彈性實施淡金、北新路口入轄方向禁止左轉,一律右轉至淡金、新市一路口再行迴轉進入市區,以減少待左轉車佔用內側車道而影響直行車流。

    3、規劃單行道:

    淡水區北新路 3 段 31 號旁產業道路(即天元宮前 7-11 超商對面道路)規劃為單行道,於8-16 時設管制哨於口湖子路三叉路口,管制賞櫻車輛進 101 線而干擾幹道車流。

    4、設路口管制點:

    1. 北 6 線:埤島里 51-11 號舊工研醋廠前路口。
    2. 淡金路商工路口。
    3. 水源街二段:淡江農場前入口處。
    4. 北 3 線鄧公路口
    5. 埤島里 2 鄰 6 號前淡金路口。
    6. 淡金路北新路口。
    7. 楓樹湖風景區入口處:設機動管制哨。

    以上管制點預定於 2/27 至 3/31 止,公告假日 8-16 時禁止賞櫻車輛進入至北新路,一律請從淡金、北新路口進入往天元宮,住戶車輛憑證明文件予放行。

    延伸閱讀
    1. 淡水客運路線、時刻表查詢/查詢公車目前位置